雨傘運動之後,每當警民衝突,總有人以警員學歷低作為對警方處理不當討論點,即「毅進仔」。
從隋朝開始有科舉制以來,「學而優則仕」的風氣深入民心,即使清末之後科舉制度已經廢除,但取而代之的,只不過是不同名目的考試和考試。社會風氣以追求高學歷為主流,我們對高學歷都有心存敬意,社會主流對於學識和品格修養掛勾的思想,仍然根深蒂固。
但學歷和品格修養一定成正比?
被市民狠狠批評的特首梁振英、剛被判入獄的前特首曾蔭權、教育局長吳克儉、財政司司長陳茂波、前教統局局長、中大校長李國章、港大校委盧寵茂⋯⋯
這些人,學歷都很高(李國章是劍橋大學醫學博士),甚致在某些方面很有成就(盧寵茂從事肝臟移植研究),但他們的處事、行為、品格,是否又如大家心目中的「高學歷」人士一樣?這些人之中,曾蔭權的評價相對較佳,但同樣犯下了公職人員行為失的錯誤而正在承擔後果。
日常生活中,在地鐵最常讓位給長者、孕婦的,是大約五十上下,體格黑黑實實,以是從事戶外體力工作的叔叔;穿西裝打領帶的人們,看似有學識的卻仍然低頭用電話。(這只是觀察,而非統計,或者就是那麼剛好)
我所說的例子是沒有什麼說服力,而我絕對沒有要為警察的任何行為開脫的意思,我只想說「仗義每多屠狗輩,負心多是讀書人」,不要以一個人的學識作為對這個人的衡量標準。我們的社會之所以百病叢生,其中一項是盲目追求高學歷。但是學歷、學識、品格、修養、 價值觀並不能綑綁式衡量。
我們崇拜高學識的人,他們在追求知識的過程中付出過許多努力;但我們不能盲目認為「讀過書」的人都是道德高尚的人。同樣,學歷低的人,也不一定不懂分辨是非黑白。
人有擔心「毅進仔」因為學歷低,容易受人扇動,被有心利用,這種憂慮是可以理解的。查過毅進入學要求,是中六或二十一歲以上;投考警察基本要十八歲?那麼大家口中的「毅進仔」警察當差能有幾年呢?十年?八年?三年?五年?一個人的價值觀、道德觀,受家庭教育的影響最大,其次是朋輩和社會主流。
以學歷高低為人們作為道德的分界,似乎不妥。
(不過,我仍然覺得以前的皇家香港警察好好多,改變的原因就只因為現在警員的學歷?)